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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延後公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

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若論文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得依規定申請延後公開:

  1. 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認定。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且需逐次申請。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所)務等會議審核確認。
  2. 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繳交申請書正本2份系所學位學程審核紀錄影本2份及紙本論文至本校圖書館申請書及審核紀錄影本請另行掃描上傳至本校碩博士論文系統
  3. 若論文已送達國家圖書館有再次延長申請需求者需重新提出申請並檢附申請書正本2份系所學位學程審核紀錄影本2份由學校權責單位系所/學位學程發函提送國家圖書館副知本校圖書館申請

  申請表單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114年10月22日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pdf)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114年10月22日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odt)

    規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