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延後公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
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若論文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得依規定申請延後公開:
- 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認定。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且需逐次申請。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所)務等會議審核確認。
- 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繳交申請書正本2份、系所(學位學程)審核紀錄影本2份及紙本論文至本校圖書館;申請書及審核紀錄影本請另行掃描,上傳至本校碩博士論文系統。
- 若論文已送達國家圖書館,有再次延長申請需求者,需重新提出申請,並檢附申請書正本2份、系所(學位學程)審核紀錄影本2份,由學校權責單位(系所/學位學程)發函提送國家圖書館(副知本校圖書館)申請。
申請表單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114年10月22日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pdf)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114年10月22日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odt)
規定依據
- 學位授予法
- 大專校院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業要點(114年7月8日國圖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位論文申請延後公開審核作業要點(114年7月30日第237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