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公告】有關本館讀者攜帶拖拉式裝載物(行李)入館申請規定
主旨:有關本館讀者攜帶拖拉式裝載物(行李)入館申請規定,請查照。
內容:
一、依據114年11月27日及12月4日讀者反映意見,為衡平研究或特殊需求及閱覽環境品質,特訂定本規範。
二、讀者因研究或特殊需求,需攜帶拖拉式裝載物(如行李箱等)入館時,請先至1樓服務台填寫「專案申請單」,經本館同意後方可攜入。
三、申請人須配合下列事項:
(一)離館查驗:為維護館藏安全,讀者須主動配合館方於出口處檢查所攜帶之裝載物。
(二)安靜移動:本館2至7樓為寧靜閱覽區,攜帶物品移動時應輕聲慢行,避免產生聲響干擾他人。
(三)長期許可:有一週以上需求之讀者,本館將核發臨時許可證。持證讀者入館時請出示許可證,惟離館時仍須主動開啟裝載物供館方檢視。
四、檢附本案公告圖示(如下方所示),謹請讀者共同維護優質閱覽環境。
圖書館典藏閱覽組 謹啟
1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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